我还是觉得应该给沙的那篇回复再回复一点什么。这是一个我没想清楚的问题,就是往奶里掺三聚氰胺的到底是什么人。
据说是不法奶农。可是我们知道,大多数奶农现在被逼得很苦,往河里倒奶都已经是小case了,难以为生卖牛转行的也有,一定时间内还会被所有人众目所向。就算是不法奶农,那也是“一小撮坏分子”,如果从一小撮坏奶农自作聪明坑害大多数奶农得出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结论,有点级别的干群关系反思会上都不好意思念出来。
也有人经过严肃的推理论证指出,这在奶业内部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是行业规矩,相关人士都脱不开干系。别看三元现在撇得清清的,他没加三聚氰胺,搞不好加了二聚磺胺,要不就是一聚国安,只是东窗还没事发,而且不光奶业,现在什么行业都是这样,大家为了赚钱,什么天理什么人伦。我觉得这当然是很有可能,但那样就没必要可怜三鹿的员工了,他们不是犯罪者就是犯罪者的同袍和犯罪者的亲戚,对这些摆不上台面的纵无加手之责,亦有放任之过,虽然没必要一同治罪,但一同进行羞耻心教育是少不了的。这逻辑还可以推而广之到尚未事发的其他行业,食品推药品,药品推日用品。至少,如果苦的是百姓,百姓就不能算上他们。
更高级的反思就指向了官,在中国流行叫制度问题。但是因为这话在媒体上说多了很不方便,所以说得最多的除了黎民攸攸之口,反而倒是当官的自己出来做总结发言。当然当官的未免只能说官话,而官话天生信息量极小,很难说到点子上,还从来不给自己定罪。搞不清罪与罚复杂关系的普通人,对当官的有自己的定罪系统,通常是一种朴素版的领导责任制。但正因为搞不清楚,大家也很少去仔细考虑这种问题:谁掺了三聚氰胺?
这个问题通常是这么回答的。谁引发了南丹矿难?矿老板。他们因不止一桩的罪责,早就被划出了“人民/群众/百姓”的行列。谁做的阜阳毒奶粉?黑心小商贩,会爆炸的压力锅和会毒瞎眼睛的白酒也都写在档案里。谁让民工跳楼,农民失地,工薪阶层住不起房子?开发商。谁掺了三聚氰胺?利欲熏心的奶业商人。
中国有好几万矿老板。开发商的人数不知,勉强估算跟矿老板的数量差不多吧,说到这里还有挂一漏万之虞。但统计在户的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数上亿,这意味着各行各业各种情形的小商贩加起来可能有数个亿之多。奶业的从业人数实在是无可查究,上游的奶农算在“农、林、渔、牧”人群里,下游的又遍及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这俩人群加一块儿就3.7亿了(2002年)然后我们把一贯作恶多端、为犯罪分子保驾护航的政府公职人员全放进去,大概小一千万。现在,把上述的所有人数加在一起,往死了减,把你认为在自己的职业生涯里没做过什么亏心事的所有人全减了,剩下的一小撮儿黑分子,你认为他们有多少人?
你认为他们上千万了吗?你认为他们上亿了吗?你认为他们在勤劳智慧勇敢的中华民族里,是多小的一撮人?
问人的答案个个可能不同,细究之下发现原来大家对亏心事的定义不一样。那好我们反着问:三鹿这回事,各个环节上往奶里掺三聚氰胺的人,卖给他们三聚氰胺并略知其用途的人,过检的时候因各种原因对此视而不见的质检员、化验员、营养指标监测员,乃至出事的时候进行公关危机操作的市场人员,满口胡吹的销售人员,被买来歌功颂德的报刊记者,当然还有各级领导,最后加上在政府里因层层公文处理而了解此事的公职人员,哪些人在自己的职业生涯里不算做了亏心事,哪些人做了?
三鹿这事很样本,因为牵涉的人实在太多,而且虚虚实实。你喜欢按在中国最好用的提纲挈领法直接往外揪头头脑脑,当然由得你,你要深入调查到底哪些人对此事有直接间接责任,那也随你。公众都开始拨拉那些代言的广告明星了,我就不相信上面那些人在他们心里比四五年前夸了句三鹿好的广告明星更无辜。这些人人数众多好追究得很,又不是高层人士也没什么后台,不对他们一一曝光并加以追究,也没人要求这么做,多半不过因为这些人都是老百姓。
你是老百姓,我也是老百姓。我的孩子被毒了,你下的毒,但怪不得你,明天我做着你那份工作,我也得下毒。最多不过我在三鹿里下毒,然后我去买三元。今天我从医院回来,你从工厂回来,我们对坐喝酒,抱团痛哭,唱着兴亡百姓苦。
明天你做官了,我再不认你。就算我认你,别人也不认。大家提纲挈领地骂你,你不用人教就懂得自我回护。改天我若是经商,我也得被骂,到时就靠老兄你了。
不苦就不是百姓。